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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娱被曝只有十几人能赚钱 谭维维称没自由

2009-4-6 8:35:58 来源: 重庆晨报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天娱被曝签约一百多艺人,只有十几人能赚钱。(资料图)

谭维维称在天娱没自由。

重庆晨报4月5日报道 解约,出走,恶性炒作……自超女走红那天起,天娱似乎成了她们中绝大多数的不愉快回忆。

周笔畅、尚雯婕、陈楚生……名气大的要走,闹得沸沸扬扬;名气小一些的,要么是默默离开,要么被转卖到其他公司。

在天娱这家新兴娱乐公司的身上,似乎一直存在难以解决的病根,在限制它的发展。

天娱到底怎么啦?知情人总结的症结就是:盲目扩张加上缺乏创新。

争议 艺人被迫签“霸王合约”

“艺人保证随时向公司提供行踪去向及有效联系方式,以使公司能在任何时候都能及时与其取得联络。”

“艺人保证维持或争取树立良好的社会公众形象、舞台形象和公共关系,并保证会依据公司的建议从事必需的有关提高演艺水平的活动。”

“签约8年,为保证双方认可的艺人形象,艺人不得结交女朋友或结婚。”

“艺人不能以任何言论或行动否认或质疑乙方为其演艺事业的独家经理人之能力。”……

这是出自天娱与艺人签订的《委托经理人合约》中的部分内容。这只是合约的一部分,一直以来,天娱和艺人签订的“霸王合约”,被视为套牢艺人的“十字枷锁”,也是张靓颖、周笔畅、尚雯婕、陈楚生、何洁等艺人前仆后继,争相挣脱的核心条文。

2005年,超级女声上星第一年,也是最红的一年。当时签约是分阶段进行,参加比赛时会签署一个基本约,到分赛区五十强、十强的时候都要签约。其中在地区10强诞生后,所签的合约为经纪约,上面明确显示合约时间为8年,除了天娱为其安排的演艺活动以外,不得私自从事演艺活动,否则视为违约。为了限制选手们私自解约,违约金价码惊人,为500万。当时有不少超女并不愿意签经纪约,但天娱有杀手锏:不签可以,就等同于弃权,没有资格去争夺全国冠军,进入下一轮比赛。

在当时进入地区十强的超女中,只有张靓颖为自己留了一手。她一直采取拖延战术,并没有和天娱签署经纪约。直到六进五的时候,迫于官方压力才勉强签下一个“友好协议”,这个协议并没有8年的漫长期限,只是限定她在比赛结束一年后,仍将参加超女巡演。而在参加完超女巡演后,张靓颖摇身成为华谊艺人。

之后的2006年度超女、2007快男,基本的签约流程大体相同。一般合同签约时间为8年,在合同上公司对每位艺人都有一定的许诺,那就是在前三年公司将出钱为该艺人出一张专辑或单曲,然后视发展情况,在后四年至少再为艺人打造一个单曲或是专辑。

在利益的核心区演出这方面,天娱和艺人的分成基本是六四开。公司拿走60%的大头,艺人只得40%,而且艺人没有固定工资。

天娱公司老总王鹏曾经说,天娱不可能重点包装每一个超女。事实上,天娱的重点投资也只在安又琪、李宇春、何洁等寥寥几个人身上。没有发展前途的,公司安排的事情大多与音乐无关,这成了包括尚雯婕、陈楚生等人解约的合理理由。而没有得到重点包装的艺人更加看不到未来,所以解约潮蜂拥而至。

每年超女或快男的全国十强,都要与天娱签下经纪约,三届超女加一届快男,差不多就是四五十人,加上星姐及主持人,天娱所签的艺人零零总总有一百多人。不过真正能为公司带来可观的收益的,不外乎十几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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